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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万山湖壹号”名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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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1-8 16:46: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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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20-11-16 10:47

“碧桂园万山湖壹号”名称

荥阳市民政局:

《郑州市地名管理规定》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设立地名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的地名管理工作。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的地名管理工作。公安、城乡规划、市政、房地产管理、建设、质量技术监督、财政、工商行政、水行政、交通、文物、旅游、国土资源、园林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地名管理工作。住宅区名称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名称,由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报市、县(市)、上街区地名主管部门审批。

“碧桂园万山湖壹号”名称,建设单位是否以书面方式呈报荥阳市民政局审批呢?荥阳市民政局作出批准决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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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1-9 19:50:16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已转交相关科室,了解情况后将及时给您回复。

    荥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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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0-11-9 21:58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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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11-10 21:29:37 |只看该作者
  经查阅档案,碧桂园万山湖壹号未在我局备案住宅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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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11-10 21:32:57 |只看该作者
    擅自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与销名的,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地名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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