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行政机关必须坚决履行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的法定义务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强化内控机制,细化监督职责,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该规则并非仅仅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同时也为行政执法机关设定了移交问题线索的法定义务。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根据实际经历可知,当群众向行政机关反映的问题涉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时,部分行政机关公职人员的态度是“掩盖包庇违纪违法人员”或者“压制阻扰群众的控告检举”,根本不可能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条,构成严重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体政府系统(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必须在3日内移交荥阳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