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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流程问题咨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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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2-28 13:38: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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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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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18:04

   谦祥万和城A区位于长椿路216号,2015年交房以来,小区1700户居民,业主已经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业主户数也超过300户,商品房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已经符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为了更好的维护社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繁荣发展与稳定,小区居民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这两天有业主成立了业主筹备组,根据[size=18.6667px]《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提交申请书到枫杨办事处社区管理科,但是办事处社区管理科拒绝接受申请书?理由是需要提交给社区(疑问:这不符合规定啊?)
[size=18.6667px]要求业主提交万和城社区,业主联系了万和城社区,万和城[size=18.6667px]社区刘主任大致总结了一下几点:[size=18.6667px]1、成立业委会有何目的?好像怀疑有不可告人的目的?2、申请有10个人即可,但是党员不能少于一半,业主本人带上身份证,不动产证原件;3、业主委员会成员党员也必须占一半以上;4、2年内的物业费缴费凭证,无犯罪证明。
[size=18.6667px]对于刘主任提出来的二条内容,我们提出请其出示对于党员占比的法律以及政府文件,其推脱拿不出来,对于其声称手上拿的申请成立材料,不给予我们复印。对于第2条和第3条,我不知道高新区怎么看?
[size=18.6667px]如果这个转到办事处或者社区,业主严格按照[size=18.6667px]《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来做了,现在不知道社区和办事处啥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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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枫杨办事处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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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2-29 18:04:26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枫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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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12-28 20:40:33 |只看该作者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业主联名可以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业主、社区居 (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
单位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其所在单位发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
新建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单位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老旧小区、公租房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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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12-28 21:43:26 |只看该作者
这些都是政府规定的,为什么给些门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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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0-12-30 16:43:58 |只看该作者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各领域各行业前进,党建引领是所有工作的基石。为了打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万和A区成立业委会,社区大力支持,需要社区党员积极参与进来,为今后建设更好的小区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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