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桥院物业管理方面,2018年大桥局一公司只是与国浩物业签署的物业用房及其它设施的移交协议书,并未与物业签定任何物业合同,在移交协议书中大桥局一公司明确强调指出国浩物业应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2019年5月物业开始进驻小区,国浩物业未按照移交协议书的要求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未经双过半业主同意,如何制定的物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未在房管局备案的情况下,擅自收取物业费,停车占位费,并且多次阻挠业主车辆进出,业主被逼只得拨打110报警。敬请政府派人实地调查,不要听信物业的一面之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