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5598回电;但交互既荒唐也不顺!
后经请求,当班负责人回复我,才稍解不满——
·不满有两点:说帖子不允复制不允转发,是为了保护客户隐私!——全国内陆除河南外30家省级公司,全都未保护隐私?站得住脚吗!?且:因并未有新问题提出,故,不会再有回复!——更是咄咄怪事:老问题不仅未得解,连省司的回复都没有呀!莫非逼良为娼?那好:新要求每月邮寄纸质账单!且,此单因迟发或迟到客户家产生的滞纳,由公司担责——行不?算是新的了吧?
太荒唐!
贵司早年的好形象,近年咋会已如此不堪?
好在,后者已允诺6个工作日内回复……
再候省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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