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今年4月份购买二七区华侨城房屋一套,正常办理了贷款手续,银行已经放款。我准备6月份去交契税,因为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交税享受折扣价,经咨询得知需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我和开发商要求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但开发商让我签署附加霸王协议,说不签就不给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你就交不了契税。经过几次交涉,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我想求助政府部门,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开发商的霸王协议确实无法签署,但不签署,开发商就是不给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我也就无法去税务局缴纳契税,现在有没有哪个政府部门能管管这件事儿?谢谢,焦急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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