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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侵犯公民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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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2 11:18: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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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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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侵犯公民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

荥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被举报人: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荥阳网有话就说栏目)及其从业人员

20178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10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保护用户身份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承担社会责任。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荥阳网有话就说栏目)及其从业人员,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侵犯公民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对于公民依法提交的信件,荥阳网有话就说栏目未能依法全部发布,涉嫌“通过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向荥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荥阳网有话就说栏目,荥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责令荥阳网有话就说栏目及其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必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2、责令荥阳网有话就说栏目及其从业人员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含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用户发布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荥阳网有话就说栏目及其从业人员必须于30分钟之内予以公开发布。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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