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荥阳市公安局: 根据本人的长期观察,荥阳市域内的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爆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如下: 1、公安机关未能向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派驻校园警察。 2、学校、幼儿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严重缺失。 3、未能全面实现在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见警察”,学生、儿童途经主要路段“见警车”,校园周边地区“见警灯”。 4、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并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并未停车让行。“行人优先”的原则早已形同虚设,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反而需要给机动车让行,只有等到车少时候才敢通过人行横道。人行横道早已经异化为“车辆横行之道”。 5、部分重要路口(例如310国道、兴华南路交叉口等)长期不安装交通信号灯,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6、对于烟花爆竹管理严重不作为,导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时有发生。 7、对于煤气罐等危爆物品管理严重不作为,一些商贩(乔楼派出所以南230米处)公然将煤气罐放在车上加工售卖各种食品,公安机关视而不见、不管不问。 希望荥阳市公安局党委立即向全体警员认真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和赵克志同志的各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的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强化抓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开展各类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突发案事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立即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公安机关要将学校、幼儿园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向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立即派驻校园警察,每所学校至少派驻1名校园警察,校园警察(校警)具有刑事治安案件侦处权、消防管理权、保安人员管理权,并组织师生开展预防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培训演练。 二、荥阳市公安局应当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建设。要落实公安派出所的属地责任,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协作,整合各类安保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公安机关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派民警到校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开展工作。 三、荥阳市公安局应当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建设。要落实公安派出所的属地责任,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协作,整合各类安保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公安机关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派民警到校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开展工作。 四、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应当立即开展为期一年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不停车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应当顶格处200元罚款。只要有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保证行人的安全。可是,实践中往往有的行人,在人行横道的红灯亮时,看没有机动车通过,就抢行通过,这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尽管如此,机动车也应当让行人先行后再通过。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想尽量减少机动车给行人造成伤亡。总之,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都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 定,维护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发扬风格,互谅互让,这样,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全市各交通交叉路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应当督促荥阳市人民政府立即设置交通信号灯。对于荥阳市人民政府超过15日拒不批复的不作为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荥阳市监察委员会书面报告,由监察机关责令荥阳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 六、荥阳市公安局应当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坚决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七、荥阳市公安局应当全面加强煤气、燃气等危爆物品管理,坚决防范煤气、燃气爆炸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