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领导反映一个关于户籍的问题,当今有很多购置二手房的居民,等办了房屋产权证然后因为孩子入学等原因需要入户籍的时候发现根本入不了,为什么呢?因为该套房产下已有住户入籍,当然这也很正常,二手房嘛!人家原房主入籍也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自己手拿正规的房产证但入不了籍也挺冤的,该找谁呢?荥阳市索河办事处我去了两次,第一次遇到的户籍警说话倒还可以,说你先试着联系原房主,让她迁走,真不行我们也要通知她迁。但房子买了都好几年了,原房主真就联系不上,没办法又去了一次索河办,没想到这次事没办成,还受了一肚子气。有个户籍警张口就说,“通知人家迁户口?这就不是我们的事,我们没有这个义务,我们也从来没有说过要帮你通知。”“那怎么办?”“怎么办?自己想办法通知,反正现在房上有人你入不了”。你们吃着老百姓交的税,还不为老百姓办事,还说这该老百姓自己解决,老百姓要啥事都能解决还要你们干什么?你们能通知到不能通知到咱先不说,至少有个态度吧,至少在态度上表示尽力通知(政府要通知一个老百姓其实应该不难吧?),不能说老百姓求到你们办事了,你们一推三六五,说这不是你们的义务,这话也太气人了吧?不是你们的义务到底该是哪个的?请领导今天给评个理,这个义务到底该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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