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城二期11栋,通知今天6月28号交房。
但是小区只有4栋完工,在小区没有全盘完工的情况下,强制先交一年的物业费,才能进小区看房验房,而且物业费百分之百收取。合同上已经明确说明“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房屋交接单等作为买受人现场查验的前提条件”,开发商流程明显违约!
第二点,他们宣传是万科物业,实际是谦杰物业,风马牛不相及,2.88的物业费根本不配套!
第三点,小区大门及水系更改设计未告知,现在小区绿化简陋的不能再简陋,更当出现宣传效果图以及沙盘更是十万八千里,完全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下派到:
1. 郑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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