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幼儿园是民安北郡小区配套幼儿园,2016年9月开园,2020年9月1号起,我们按教体局要求执行了普惠的收费价格,收费从2850元/月降到1500元/月。
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价格也发生了大幅度下降,幼儿园无力再承担高昂租金了,但开发商要求必须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交,并起诉了幼儿园,也多次焊我们的大门,停我们的电,至今我们幼儿园还是停电状态。
根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发展。” 该意见中所称“减免租金”的主体系政府,请政府帮助解决我园的诉讼问题和停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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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惠济区教育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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