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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因住建局统计错误漏改(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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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0-14 12:24: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21-10-20 10:50

新郑市玉前小区,隶属新郑市新华路办事处,5号楼(原糖酒公司家属楼)是该小区唯一一栋手续齐全,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楼房,而住建局工作人员误将其统计为自建房,“老旧小区节能改造”时未能享受政策进行改造,每逢小雨天花板及墙体就会掉土、发霉,工作人员说由于没统计上,没法处理,我们不明白这么好的政策,为什么因为个别工作人员失误,这些居民就不能享受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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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0-15 15:58: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应的一系列问题,经我局相关科室现场查勘,现将调查情况反映如下:
1、新华路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针对居住建筑的外墙、屋面实施外保温改造,该项目要求所有参与改造的居住建筑,改造前较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30%以上。
3、既改前由普查单位对玉前小区居民楼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情况如下:玉前小区5#楼是一栋两层的居民楼,该建筑物东侧紧靠小区围墙,此处外保温没有施工空间无法粘贴保温板;建筑物南侧为居民庭院,庭院一层部分居民搭建有简易房,简易房不拆除,无法改造;建筑物南侧外窗较多,部分敞开阳台已改建为封闭阳台,外立面形式不统一;建筑物屋面西侧有居民自建彩钢瓦活动板房,其他部位有居民搭建的石棉瓦,无法进行屋面改造。经普查单位调查,现场没有施工工作面,私搭乱建设施较多,暂不具备改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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