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由于单位需要开具无信访证明,提前打电话咨询棉纺路街道信访办工作人员,被告知本人携带居住证明即可开具无信访证明,我上午到达信访办之后,工作人员却又说因为我的户口是桐柏路街道,居住证明是棉纺路街道,他们无法开具,让我折返桐柏路街道处理。然后我折返桐柏路街道信访办时,桐办的老师说需要桐柏路街道的居住证明,我的是棉纺路街道他们也不能开具。我当时解释了棉纺路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说法,桐办的老师帮我给区信访局打电话问了到底什么情况,区信访局回复说棉纺路信访办说因为我有信访记录才不能开证明。我非常感谢桐办老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第一,本人从未有任何信访、上访行为,我不知道为什么棉纺路街道会这样回复。
第二,如果有此种情况,当时信访办工作人员为何不说明,而是编造虚假假的借口让普通群众来回反复开证明。
第三,是桐办的老师帮我用身份证号码向区信访局核实,才知道是有信访记录的人员与我同名不同姓。本人作为普通群众只需要开具一个简单证明,因为工作人员完全不负责任的工作,一上午都在来回几个信访办折返,严重浪费了我的时间与精力。
首先,在办事期间棉纺路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只是看了一眼我的身份证,就判定我有信访记录,没有任何与本人核实信息的操作,我想知道他们判定我有信访记录的标准是什么?
其次,期间办公室几个工作人员都信誓旦旦说开具信访需要以户籍地为标准,我想知道这个说法是否正确?还是他们为了推卸责任编出来诓骗办事群众。
最后,在工作人员认为我有信访记录之后为什么不和本人明确说明原因,而是编造其他理由。并且在桐办老师帮我核实信息之后,我再次返回棉纺路信访办开具证明时,他们也没有任何解释行为。
我身为办事群众,肯定是百分百信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说法,但是他们工作期间,一不核实信息,二不告知本人真实理由,三告知群众虚假理由,让办事群众来回在各单位折返做无用功是否是他们的工作原则。
以上是我办事期间真实遇到的所有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回答我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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