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公安局: 下列道路长期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但是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及其人民警察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失职渎职: 1、多台机动车辆长期非法占用道路作为私人停车场(例如荥阳市乔楼镇陈沟村主干道,陈沟村卫生室---柏营),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尤其是夜间的危险系数到达极值。 2、2021年10月31日18时许,大量摩托车在中原西路(陈寨---塔山路)南侧的非机动车道高速飙车,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极其严重的威胁。 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公安局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荥阳市纪委监察委派驻荥阳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荥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对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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