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理中原西路(荥阳段)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荥阳市公安局: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 根据长期观察可以发现,中原西路(荥阳段)上的机动车行驶速度很高,行经人行横道时并不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拒不停车让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 请荥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答复下列问题: 1、中原西路(荥阳段)是否设置限速标志、标线? 2、中原西路(荥阳段)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是多少? 3、对于机动车超过最高行驶速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到底采取了哪些治理行为呢? 4、对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拒不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拒不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到底采取了哪些治理行为呢,为什么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视国家法律为空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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