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巩义市鲁庄镇、巩义市国土局、巩义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齐兴铝矿属无证开采的问题。经巩义市国土资源局调查核实,位于巩义市鲁庄镇张庄村的齐兴铝矿准确名称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齐兴铝土矿第五采区”,属于有证矿企业,符合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开工规定的条件。当前企业施工方负责人为李应福。该企业采矿证证号为410*******012,采矿证有效期为2008年1月至2013年11月。 二、关于反映齐兴铝矿第五采区越界开采的问题。2012年4月10日至12日,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技术开发公司,会同中铝公司,以及曾实名举报该企业违法作业、该企业近邻的中铝公司智恩铝矿负责人及张庄村村民张新建,共同对巩义市齐兴铝土矿第五采区井下巷道现状进行了两次实地勘测。河南省地质矿产技术开发公司通过全站仪对该矿区巷道进行了实地数据采集,得出如下勘测认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齐兴铝土矿第五采区开采系统目前所能实测的采掘工程均位于其矿区范围内,无越界开采行为。 三、关于反映该铝矿违法使用炸药雷管的问题。经巩义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大队、鲁庄镇派出所等单位突击检查,在该矿区现场未发现炸药雷管等物品。经实地走访,调查张某、佘某、李某等证人等,巩义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大队认定:无证据表明该铝矿在作业过程中非法使用炸药雷管。 下一步,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强对巩义市齐兴铝土矿第五采区的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行为发生。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该企业与中铝公司智恩铝矿及张建新等在开采矿产品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巩义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协调,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12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