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促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荥阳市人民政府、民政局:
为了全面促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荥阳市民政局应当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荥阳市民政局党组对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荥阳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股级领导职数 8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1 名)。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要求,荥阳市民政局机关八个内设机构平均只有一名行政编制,每个科室只能配置一名科长、无法配置任何科员,实际上每个内设机构存在若干名科员,这样必然出现“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使用事业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机构编制违法行为。
为了杜绝行政机构使用事业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违法行为,荥阳市民政局党组应当立即报请荥阳市委机构编制部门增加行政编制。参照河南省民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13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20名),可以按照“平均每个内设机构具有8名行政编制”的标准,荥阳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核定为68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股级领导职数 8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1 名)。
二、荥阳市民政局应当根据人员缺额情况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逐级报送河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组织部)审定,通过河南省2022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应当根据各内设机构职能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条件,原则上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学历),主要招录民政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汉语言文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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