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全面彻底排查塔山路全段各类安全隐患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塔山路与中原西路交叉口西南角,路西的人行道上存在重度坑槽,坑深约50厘米。城市管理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若罔闻、毫不关心、麻木不仁、漠然置之、冷硬横推,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人民群众对于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失去信心。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应当责成内设机构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科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履行职责,立即全面彻底排查塔山路全段各类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实现从“高效处置一件事”到“高效处置一类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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