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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铁腕措施坚决打击疯狗(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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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发表于 2022-4-13 15:02:13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2-5-13 09:19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多年以来,荥阳市乔楼镇噪声敏感区域长期存在持久性犬吠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上千名学生的学习和睡眠,相关单位(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荥阳市公安局等)拒不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放任犬只噪声污染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受教育权。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应当充分认清“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责令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荥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联合执法,利用捕犬网、犬笼等专门捕犬工具依法捕抓流浪犬,犬只至少为三只,犬只没有任何绳索束缚,有时候在华辰大厦北侧的胡同巷道狂吠、乱窜,有时候在万山路上狂吠、乱窜,有时候闯入乔楼镇初级中学校园内部狂吠、乱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捕捉到的弃养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交郑州市动物园看管。交郑州市动物园看管的犬只,自收留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被认领;对超过七日无人认领的犬只,由郑州市动物园处理。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捕捉到的弃养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交市动物园看管。  交市动物园看管的犬只,自收留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被认领;对超过七日无人认领的犬只,由市动物园处理。  第二十二条 犬只死亡的,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犬尸运至城市建成区外深埋,或者密封后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处遗弃或者混入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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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5-5 15:10: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在市养犬办的协调下,乔楼镇政府组织政府机关干部、乔楼镇派出所和京城办、索河办、豫龙镇、乔楼镇各执法中队联合对市民所反映的地点及周边进行了集中巡查和抓捕活动,在华宸大厦附近的无名小巷里抓获2只无主犬只。随后又对一中学校西门附近的两家企业内进行走访和巡查,并未发现有养犬现象。同日上午集中执法人员同市养犬办工作人员带宣传页到乔楼街对商户进行了走访和宣传,后又到乔楼一中校区进行了走访宣传,学校负责人带领执法人员对校区内进行了巡查,并未发现有犬只活动现象。
       再次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后,乔楼执法中队已加大巡查力度,已分别于4月14、15、16、17、19、20、21、24、25、26日晚上09:30以后到达一中西门现场及周边再次进行巡查,并走访一中学校西门路边商户是否发现有夜晚犬吠扰民现象,商户称并未发现。
       养狗过程中涉及的办证、防疫、日常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分属多个部门管理。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养犬人所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乔楼城管中队人员已联系当地村委孙砦村村委干部,希望村委对辖区内养犬户进行仔细排查,加强对犬只的日常管理工作;关于反映人多次反映犬只扰民问题,因为流浪犬自主活动范围不固定,希望反映人在发现流浪犬时第一时间联系城管派驻乔楼中队(电话64940362),中队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执法,也热心邀请反映人全程参与流浪犬只抓捕行动,并对抓捕行动全程进行监督。
       下一步荥阳市城市管理局驻乔楼中队执法人员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并与乔楼镇政府综合执法办、乔楼镇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养犬管理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以群众反应强烈的流浪犬、无主遗弃犬、遛犬不栓绳、等为整治重点。一经发现有流浪犬将立即进行抓捕工作,在这里也提醒居民,对这些流浪狗尽量躲避,不要去投喂食物,或者搭建供它们居住的地方,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2-5-5 18:26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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