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我市办理的所有不动产登记类型都是在自然资源部统一指导下开展的,自然资源部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对各不动产登记业务具体登记类型、适用情形、收件材料、审查要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这种前提下,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才能开展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但居住权属于2021年刚刚出现的新生事物,自然资源部尚未对居住权的登记出台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因此,我市暂不具备开展居住权登记的先决条件。据悉,自然资源部已经开始《不动产登记法》的立法工作,其中居住权的登记作为一个重要章节已经有所涉及,同时,我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地方立法工作正在按程序开展,相信随着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同步有序推进,居住权登记会在适当的时机在我市全面推行,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