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文件规定,完善青年人才普惠支持政策,对毕业3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发放生活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博士不设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二)郑州市户籍。(三)在郑就业创业,正常参加社会保险,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1个月(含)以上(不含欠费、补缴)。(四)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郑州人才热线96567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