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 荥阳市前程街、兴华南路(郑上路以南-国道310线)作为新建城市道路,已经交付使用近三年,但是城市照明设施存在极其严重的问题。前程街的城市照明设施已经配套安装、但是拒不按规定时间启闭。兴华南路的城市照明设施仅安装了一小段(郑上路以南-索河桥,约550米),索河桥至国道310线并没有安装城市照明设施。荥阳市城管局回复称,按职能分工,城管局负责对已移交的市政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目前前程街、兴华南路(郑上路以南-国道310线)市政道路及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权未向城管局移交,按照谁建设、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应由原建设单位继续履行维护职能,目前该路段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权不属于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荥阳市住建局回复称,前程街道路是住建局修建,前程街路灯电源设施是接入兴华南路(郑上路以南-国道310线),因兴华南路没有埋设电源线,导致前程街路灯一直无法使用。因该道路还未移交,移交前会和城管局对接尽快处理。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既然前程街、兴华南路(郑上路以南-国道310线)道路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为什么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擅自交付人民群众使用多年?
2、城市照明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既然前程街、兴华南路(郑上路以南-国道310线)已经交付使用多年,为什么“兴华南路没有埋设电源线”,为什么城市照明工程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3、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严重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领导干部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荥阳市人民政府为什么不对相关领导干部给予处分?
4、对于前程街、兴华南路(郑上路以南-国道310线)照明设施,人民群众还需要等待几十年呢?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可以亮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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