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8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固始县农民工的求助(下派单位:高新区)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6-14 10:22: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梧桐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22-6-29 09:46

来自固始县农民工的求助

  我叫陈长江,来自固始县李店乡三保村,农民。我这里要求助的问题如下:

  2019825日,我和高新区梧桐办事处郭庄村第一、第二、第三村民组签订租赁腊梅路与药厂街郭庄安置区49号楼临街一二层用于经营,一楼为经营商铺,二楼为酒店。

  正常经营时,我方均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021年以来,由于郑州遭受“7.20”特大暴雨和新冠疫情影响,让我们经营受到重创,一直处于停业状况,我们要求郭庄村委会(社区)能否在房租上给予减免。

  由于经营困难,房租20218月至今无钱上交,商户于20222月,共同向郭庄村委会上书“受新冠疫情影响郭庄商铺租金减免申请书”,得到回复是,必须按合同约定一分不少缴纳。2022689日,郭庄社区向我们下达了“限期搬离通知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我们作为一个偏远地区来郑州创业者,在受到7.20”暴雨袭击和新冠疫情严重影响,盼望郭庄社区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实施意见》帮助我们走出困境,给我们减免租金。特谢!固始县郑州农民工陈长江,电话:15*******55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2-6-17 17:52:34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向郭庄社区及小区物业了解得知,自2021年8月份至今,您以各种理由拖欠房租9个月,已经严重违反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梧桐办事处郭庄社区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小区物业公司对承租郭庄安置房小区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适当降低房租,同时经5月24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已对您减免两个月租金。因您对此表示不认可,为保障郭庄村村民集体利益不受侵犯,郭庄社区向您下达了《限期搬离通知书》。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7 07:2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