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整顿规范驾驶培训市场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调研发现,郑州市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非常紊乱,不少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严重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存在问题 1、企业名称使用不规范、公司管理体制刻意“去公司化” 绝大多数企业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对外长期使用“xx驾校”作为公司的简称,导致广大消费者误认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民办学校,并不清楚其本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党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类机构,但是很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司管理体制刻意“去公司化”,仿冒民办学校的管理体制。公司负责人被称为校长、副校长,普通工作人员被称为老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公司未能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司的服务价格存在很大弹性,不同的工作人员能够报出不同的收费价格。小型汽车的培训价格,除了二三千元的普通班次之外,还有所谓的高价VIP班次(五千元以上),未能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未能严格执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发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很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司在收取消费者学员费用时,未能使用经过税务机关备案的公司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而是以公司前台工作人员的个人支付宝、微信账户作为公司的财务收费方式,拒绝为消费者学员开具发票,导致公司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存在严重漏洞,可能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4、未能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关于驾驶员培训的各项管理制度 很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司并未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没有为学员每人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材“安全驾驶 从这里开始”,没有按照教学大纲开展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教学,学员只是通过手机软件刷题方式稀里糊涂地通过相关考试,这正是马路杀手的主要源头,驾驶人只会操作车辆而不精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二、处理意见 驾驶培训市场的违法行为已经存在多年,但是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存在严重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职务违法行为。 (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提请郑州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立即成立“驾驶培训市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税务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各县市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担任副组长,开展为期6个月的驾驶培训领域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应当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税务、公安交警等行政执法人员对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全方位、地毯式、拉网式检查,对所有违法行为从快从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责令所有驾驶培训机构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驾驶培训机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参考文本) XX驾驶培训机构作为一家合法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郑重向全社会承诺如下: 1、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我单位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全称为“XX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依规建立党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类机构,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广告宣传。 2、本公司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坚决不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本公司的各项服务价格变更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XX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备案,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调整公司的服务价格。 3、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统一使用经过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的公司存款帐户作为财务收付款平台,任何工作人员不得以个人账户收取任何公司服务费用。 4、本公司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本公司一律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5、本公司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6、本公司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关于驾驶员培训教学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为学员统一配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材“安全驾驶 从这里开始”。 本公司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杜绝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7、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公司任何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本公司进行投诉举报,联系电话xxxx、电子信箱xxxx。也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