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紫檀华都二期(天明路西群办路南)的业主,我们小区于2020年建成交付,现有业主580户。在楼盘售卖时候,开发商承诺紫檀华都二期可以和紫檀华都一期一样都可以上文化绿城南校区【原天明路小学】,并出示开发商与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双方签订的承诺协议,紫檀华都二期同紫檀华都一期同属原十二里屯土地,开发商提供的和金水区教育体育局的协议,业主可以划片文绿南校区,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甲方在筹建天明路小学选址过程中,由于占用十二里屯村民公墓,在乙方开发建设紫檀华都小区时,由乙方一并将学校建设
占用村民公墓迁坟费用72.968万元(见附件)支付给十二里屯村民委员会。鉴于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邻里相助的原则, 达成如下协议:
一、南北所建设的“紫檀华都”小区(含一期、二期)业主子女在甲方所管辖的天明路
小学就读,享受辖区内国家义务教育学生的同等待遇。
二、在天明路小学办学过程中,乙方无偿捐助天明路小学六十台电脑,以提升学校的办学能力。
三、乙方业主应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效证件,并符合政府当
年新生入学的其他各项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四、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应共同遵守,确保协议之条款正常
履行。
五、本协议不因双方人事变动或单位更名而失效。
2020年本小区所有适龄孩子因开发商协调上的是文化绿城小学南校区,2021年本小区所有适龄孩子因开发商协调上的文化绿城小学南校区,到了2022年了,难道每年都需要家长一次次的维权,一次次的找开发商找教育局,期望金水区教育体育局能够尊重协议内容,尊重民意,保证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按协议让紫檀华都二期(天明路西群办路南)的孩子能够正常划片文化绿城小学南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