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服务 郑州市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本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可以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支持和保障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请问郑州市司法局几个问题: 1、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法律援助中心是否招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在哪里发布?招聘人员是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如果到法律援助机构实习满一年,是否能够申请律师执业? 3、郑州市域内哪些律师事务所设置有公益法律事务中心(部)或者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