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在绿荫东路障碍物两侧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荥阳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时,应当采取定点指挥疏导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交通警察在执勤时,应当定期检查道路及周边交通设施,包括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设施等是否完好,设置是否合理。发现异常,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无法当场有效处理的,应当先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交通警察发现违反规定占道挖掘或者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上从事非交通行为危及交通安全或者妨碍通行,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积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荥阳市万山路、塔山路之间有一条东西方向的绿荫东路,道路已经投入使用多年,但是在道路东段南半幅居然存在一段几十米长的巨大障碍,几处红砖房屋占据了道路宽度的60%以上,导致车辆行驶过程中被迫突然变道,存在极其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应当立即在绿荫东路障碍物两侧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积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避免车辆发生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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