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荥阳市公安局京城路派出所徇私舞弊压案不处理反映人:司红军 身份证号:410*******10011412电 话:15*******99 涉及案件:2022年6月20日晚荥阳市塔山路濱武路交叉口摆摊被打一案基本情况:6月20日晚在荥阳市塔山路演武路交叉口我被三个男的用军用马寨追打,晚9时50分左右京城办110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并对现场进行控制,我看到打我的二个男的要骑电动车驶离现场,我就向身边110出警人员用右手食指明确指出:“那两个打人的要跑,快抓住他!”110民警说:“不用管,到处都是监控,后期如果证明他打人的话随时可以把他抓回来。”当时只把一名打人者带回派出所问话,后来在做笔录时办案人员还说:“你不要害怕我们不做为,如果证明他打人可以随时把他抓回来的。”北边坐的一个民警也说:“派出所是干什么的,派出所就是专门抓人的。”我说的话当时出警人员的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有,做询问笔录时执法记录仪能把我声音录进去也能把他声音录进去,执法记录仪离他更近,我愿对我说的话负法律责任。6月28日早上所有笔录已做完,办案人员问:“是想调解还是依法办案?”我说:“按程序来吧,先调解,调解不成了再依法处理吧。”就在6月28日下午七点三十分左右,我就见到三位嫌疑人在派出所门口有说有笑的。现在这个案件过去快两个月了,派出所告诉我找不到人,只有一个人承认打我了,另外两个人他不认识,现场有监控,出警人员有执法记录仪记录你告诉我找不到人了,当时出警人员是咋说的,当时现场指出嫌疑人的时候哪怕你到他面前问一下是不是打人了,我也认为你没错呀,你面对受害人的当场指认,问都不问,就让他走了,这不是不做为徇私舞弊吗?现在想想也明白了一些,当时如果不放走那两个人这个案件就是结伙殴打他人的案件,放走那两个人可以办成互殴案件,三个关联人结伙殴打他人是要拘留罚款的,两个人互殴的案件只要受害人不受伤就不会有什么事,你这样办案老百姓会服吗?派出所办案就应该惩恶扬善,制止不法行为,公正无私,结果派出所调解了还老问我,我有什么错,想想为什么打我,不打别人,这是什么逻辑,咋这么不公平。这不是一个突发事件,现场有监控,出警人员有执法记录仪,去的有证人,主要嫌疑人有,另外两个嫌疑人会找不到吗?这三个人是互相认识,要不然也不会替他出手打人,这谁都知道,这都是明明白白的。诉求:把三个嫌疑人传唤到案,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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