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日晚上7点多,我发现我停放在紫荆山地铁站E出入口西对面的立交桥下的豫AD51995的黄色海马电动汽车被盗,当即拨打110报警,110指派人民路派出所接警,在人民路派出所等待一个多小时后,杨姓警官让我到金水刑侦大队,在刑侦大队六中队,杨姓警官和刑侦六中队的林姓警官嘀咕了几句,林姓警官安排他的帮手笔录,随后杨、林两位警察离开。只留下林警官的帮手,然而他竟不使用公安专用笔录纸记录,更别提制作受案登记表了,从抽屉里翻了很久,翻出一个普通本子,他一人即当询问人,也当笔录人,很随便的问了几句后让我签名,就算完事了,也别提按照程序给报案人“受案回执”了,这算接案吗?这算假装接案。
第二天,我找着林姓警官交涉严肃提出给我开“受案回执”,林姓警官说,我不是民警(注:人家是刑警),你找民警给你开,我又跑到人民路派出所,人民路派出所说,已经移交给刑侦大队了,你找刑侦大队。就这样你推给我,我踢给你,人民群众有案向派出所和刑侦队报案,派出所和刑侦六中队不接,接了也是制造假像的假装接案,把人民群众的案情当儿戏一样对待,看不到这几个警察执法为民的形象,倒是心里觉得这几个警察偏袒犯罪
分子,就这样能让犯罪分子一直消遥法外。哎,都已经二十多天了,我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再见到我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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