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6点到9点30,晚上7点到9点在中原区颖河路西三环交叉口向东三百米路南万科山河道公园内有跳广场舞的,声音很大,扰民很严重。希望执法局和民警能够真正按最新《民法典》第七章社会生活噪音防治第六十四条进行执法,并根据第八十二条进行处罚!毕竟是在距离居民楼,距离十来米的街角公园。她们声音越来越大,长期扰民严重。可以让她们去西三环跳,这边距离西三环才300米。多次沟通无任何效果,能不能有效监管一下?我们每天都要上班,老人和孩子也都需要休息。附近夜间施工,为了城市建设我们可以忍忍,我们也支持城市建设,城市建设过程中噪音扰民是有个期限的。但是广场舞大音量扰民已经存在多年,而且每天如此,让人无法忍受!!!现在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了,希望执法不能能严格执法还我们一个清净的生活和休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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