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高新区金科城二期10号楼104业主,所属冬青社区,梧桐街道,联系电话:15*******60。n 1月6号,社区和物业在未征求意见及公示的前提下,在卧室正窗前设置了4米高宽,2米高的垃圾亭(如图所示),且垃圾亭设置过于接近居民楼,正对卧室,垃圾车收集垃圾时噪音极大(有录音为证),不能开窗,严重侵害通风采光等相邻权,但沟通至今,社区、物业不作为,即使有更合理位置,也拒不更改。n 1月8日,在街道、城管、垃圾分类处等在场共同见证下,都明确表示确实对一楼影响太大,建议换位置,于是物业经理找到其他两处点位,报社区后,又以各种理由不予采纳。本期望社区能起到良性沟通作用,但社区书记不但不调和,反而层层加码,表态“设都设了,不合理也得忍,不可能更换位置”,态度蛮横。n 现事已3个月,足以证明社区的不作为。甚至要求3分之2乃至全部业主同意才能更换,设置时不征求意见,设置不合理后反而征求意见,如此本末倒置,不为民办事故意刁难,如此一手遮天的社区及书记,是怎样的黑恶势力?社区的作用是什么?居民的合理诉求为什么不能解决?容积率仅311的金科城,一个合适的垃圾亭位置都找不到吗?n 最后对于物业和社区选址前未征求业主意见、公示以及违反民法典相邻权等严重违规行为,希望平台能够协调解决,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撤除现有垃圾亭,恢复业主正常生活。同时社区和物业应当按照垃圾分类亭设置相关要求重新履行选址程序,合理选址,避开业主正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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