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海州反映竹川村迁坟问题的办理函
高山镇政府:
2024年4月我局收到荥阳市信访局反馈李海州反映你镇竹川村村民张保华(原籍高山镇白水峪村,因婚姻关系落户至竹川村)将其祖坟自白水峪村迁至竹川村西头组的相关问题:经调查了解,张保华祖坟的先人原籍是高山镇白水峪村,坟墓所占土地是竹川村集体土地,迁坟时西头组村民不知情,事后大部分不同意。《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公益性墓地之外土地埋葬村民以外人员,更是与《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相违背。
因此建议贵镇政府和竹川村委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和群众的意见,做张保华工作,将其祖坟迁回原籍或已经建成的高山镇公益性公墓(2023年11月27日通过验收批复)《关于同意建设荥阳市高山镇公益性公墓的批复》(荥民文【2023]42号)。
2024,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