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共享电车投放问题,新郑市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支持,龙湖镇区内投放的共享电车属于违规投放。龙湖镇区前期投放的共享电动车未登记上牌,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并且共享电车运营公司的无序管理,导致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占压慢车道、人行道、盲道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及道路安全。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和《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龙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对龙湖镇辖区内无牌且非法投放共享电动车进行集中治理并予以清退。同时感谢您对完善共享单车管理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尽快对接上级部门完善各种制度和实施方案,以保证共享单车尽快服务于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