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反映华中路11号院相关问题后,社区及时与物业沟通,针对提出的物业已过期的问题,社区建议物业公司针对问题所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手续进行公示,做好解释工作。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华中路11号院曾提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社区积极配合并指导,但因登记选民未达到成立条件的过半数要求,社区已在楼院内张贴相关通知。如后期居民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需求,社区会继续积极配合并予以指导。针对物业管理,社区建议并督促物业公司1、合理规划小区绿地、运动场所、停车位等公共场所的利用;2、合法合规的对小区进行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服务;3、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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