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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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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9 18:41: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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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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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6 16:22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荥阳市财政局、荥阳市医疗保障局查明下列事实:
    1、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费(每年一千多元),自2021年起是否不再发放?
     2、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人员的城乡居民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应由地方财政负担,但是自2022年起荥阳市地方政府要求个人先行代缴、随后由地方财政返还,这些费用是否已经返还?
    3、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人员的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否继续非法采取“个人先行代缴、随后由地方财政返还”行径呢?这种行径的本质是地方政府强行向公民集资借款,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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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9-26 16:22: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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