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7年购买荥阳金石国际商品房,签订的合同注明交房日期是2020年5月30日好像,至今2023年9月仍未交房,达到交房标准。房子的首付款,贷款。开发商都已收到,而我们普通购房者的权益呢,谁来维护,几十万的一个支出买房子至今什么也没有,可能就是毁了一家人未来。业主也多次组织过维权,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我也和开发商打了官司,结果呢,法律是以大局为重,和老百姓玩文字游戏吗?老百姓把辛苦挣的钱给开发商了,开发商交不了房子,怎么就维护不了合法权益,打官丝怎么就我们赢不了。n只想问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这事情你们自己遇到,你们怎么处理?一切维护开发商利益吗?因为开发商供应了本地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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