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家人四年前刚搬到豫航泊郡居住时,楼下邻居就频频说我家孩子走路打扰到了他们,物业被我投诉过,所以大概怨恨让我们搬走,租个一楼住。我们无奈搬离后,听说楼下邻居又先后与其隔壁、楼下、楼上其他邻居争吵,并频频使用震楼器、共振音响等恶意扰民,后来对峙时,他说这些事情物业经理全都知道,警察也来过很多次,他还是好好的,想干啥干啥。这些都有录音为证。本是购买的学区房,却因为一个恶邻,周围有点办法的尽数搬走,孩子无法正常享受学区房该有的福利待遇。难道有了孩子就有罪过了吗?恶邻说孩子干扰了他,难道所有孩子只要居住在他家附近都干扰了他?还是他自身有问题?!希望相关领导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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