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领导: 我叫李凤枝,老伴安文俊(已去世)原是市纪检委的一名副县级干部。我们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分得直管公房一套,面积50多平方米,并已办理了个人房屋产权证。由于我们家庭住房困难,1998年单位在分配新建集资房时,将位于嵩山南路1号院的三单元二楼东户(面积110.36平方米)分配给了我们,当时我们已缴纳集资款,我们提出办理该房个人产权,因办理期间市房管局的部门私自更改我们的房屋档案时间(购买交款是1998年10月7日,私自更改成了2001年10月份),致使房子产权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我们家人多次到市房管局、信访局反映此事,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相关的书面材料和详细情况可以联系我。李凤枝 电话:68989509 15*******70 交款收据和房屋登记表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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