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应当采取哪些监督处理措施?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9年初荥阳市索河街道槐树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挂牌成立,2019年9月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为槐树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2019年12月槐树洼村就完成了《荥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填写工作,但股权证未发放。索河街道办事处已对槐树洼村委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下步街道办事处和农业部门将会继续跟进此项工作,督促槐树洼村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尽快将合作社成员股权证发放到村(股)民手中。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应当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尽快”的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
如果2024年7月1日之前,槐树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拒不向村(股)民发放《荥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应当采取哪些监督处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