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河街道领导干部的分工不科学、不合理
根据荥阳市政务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可知,荥阳市索河街道领导干部的分工不科学、不合理,具体问题如下:
1、丁宁作为街道政法委员,并不负责政法工作,反而越位负责“宣传、统战”工作。
河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配备政法委员,政法委员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一)协助乡镇(街道)党组织指导督促辖区政法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派驻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二)统筹协调基层社会治理相关事项,指导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推动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三)分析研判乡镇(街道)社会稳定形势,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处置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推动反邪教、反暴恐工作落实;(四)统筹政法单位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基层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共建共享等工作;(五)完成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王飞作为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并不负责人大工作,反而越位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保密、督查及绩效考核、档案、人事、机关公务灶、公务用车、老干部、财税、三资、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等工作。
3、房轲作为街道党工委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并不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工作,反而越位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依法治市、武装、退役军人服务、脱贫攻坚、农业、林业、水利、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河长制”等工作。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有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其中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明确专人负责。
4、李浩然作为人民武装部部长,并不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反而越位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工作。
荥阳市索河街道党工委、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每个领导干部的职务,科学合理安排分管工作,坚决禁止领导干部抛开本职工作、越位分管其他工作的错误。
丁宁 中共荥阳市索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负责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平安建设、工业经济、科技、环保攻坚、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安全生产、散煤治理、控尘、水污染防治、防范重大风险、党建、宣传、统战、社区治理、党务公开、民族宗教、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王飞 中共荥阳市索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荥阳市索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保密、督查及绩效考核、档案、人事、机关公务灶、公务用车、老干部、财税、三资、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等工作。
房轲 中共荥阳市索河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依法治市、武装、退役军人服务、脱贫攻坚、农业、林业、水利、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河长制等工作。
李浩然 中共荥阳市索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索河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部长。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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