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低于河南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郑州市人社局: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城乡社区基层组织主要包括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调研发现,荥阳市的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工资低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存在拖欠现象。
一、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补贴本质属于工资
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几十年前属于“不脱产干部”,基本是无报酬或者极低的报酬。但是近二十年以来,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任务日趋重要,“不脱产干部”已经完全不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已经与党政机关保持一致,如果是不脱产工作,还会受到处分、扣减补贴。因此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报酬虽然名义上称为“补贴”,本质上属于工资。
二、荥阳市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大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荥阳市属于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调研发现,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包括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荥阳市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除了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工资为3000元,其他人员的工资低于2100元,仅为1600多元,不符合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与荥阳市毗邻的巩义市,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工资,最低为2200多元,符合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三、整改意见
荥阳市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荥阳市人民政府支付,因此荥阳市人民政府属于违法的用人单位,根据级别管辖原则,本案应当由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令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
应当责令荥阳市人民政府限期向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荥阳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全市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2100元,每月20日之前应当发放当月工资,坚决杜绝拖欠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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