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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漠视群众利益、消极不作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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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9 16:07: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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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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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本人向河南省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报告,国道234线在河南省荥阳市槐树洼村设置有交叉口,该路口虽然启用了交通信号灯,但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尤其是货运车辆高速闯红灯屡见不鲜,这些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极强的违法恶意,因为他们故意拆除或遮蔽车辆号牌。从行政监管方面来说,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起到加剧违法行为的关键作用,既没有在路口派出交通警察进行现场执法,也没有启用视频监控设备实施非现场执法。弱势人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身边经常出现机动车擦肩而过,弱势人群处于更加弱势、极其危险的困境。
     2023年11月7日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答复,接到反映后,第一时间安排民警到现场实地勘查,尽快安装监控设备实施非现场执法,在此期间大队将派民警多到该路段进行巡逻,如发现有违法行为,严格进行处罚。
     将近一年时间过去了,该交叉口仍然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实施非现场执法,货运车辆高速闯红灯违法行为极其普遍,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面临极大威胁,公职人员漠视群众利益、消极不作为印发群众的极度不满。
     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应当责令荥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即为国道234线槐树洼村交叉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施非现场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不受侵害。如果荥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拒不服从命令,应当提请中共荥阳市公安局委员会免除荥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队长的一切职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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