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恣意违反户口、身份证管理法律法规
荥阳市人民政府:
槐树洼村一直属于乔楼镇,行政区划从未发生任何调整,乔楼镇槐树洼村居民的住所没有发生任何变动,荥阳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恣意违反户口、身份证管理法律法规,将乔楼镇槐树洼村全体居民户口强行转入索河派出所管辖区,居民住址变更为“荥阳市索河办槐树洼村xx组xx号”,迁移原因记载为“他所移入:2006.12.29,乔楼派出所,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xx组xx号”,户籍民警陈玲娜,登记日期2007年6月5日。截至目前,该违法行为已经持续18年以上。
一、违法行为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由此可知,户口迁移属于依申请行政行为,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迁入登记,槐树洼村全体居民从未向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亦未向荥阳市公安局索河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荥阳市公安局及其乔楼派出所、索河派出所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民自由意志,非法为槐树洼村全体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将槐树洼村全体户口强行迁出乔楼镇、迁入索河街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构成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行为。
二、处理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责令荥阳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所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荥阳市公安局局长应当亲自督办本案,立即将槐树洼村全体居民户口由索河派出所恢复至乔楼派出所管辖。公安机关应当为槐树洼村全体居民重新颁发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二)查明将槐树洼村全体居民户口强行迁出乔楼镇、迁入索河街道的所有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处分,同时责令违法行为人向槐树洼村全体居民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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