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你好!
你所反映登封市嵩基鸿润城“违规”收费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一、存在问题
嵩基鸿润城本应按照有关规定把基础设施配套费:如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列入房屋开发成本,一并计入房价。但嵩基鸿润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把基础设施配套费:如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列入房屋开发成本,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属收费方式不当。
二、问题处理
根据商品房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商品房销售时必须一房一价。针对嵩基鸿润城在房价之外收取本应计入房价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如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初装等费用,我们已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今后的商品房销售中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政策,否则将依据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求供暖、供气企业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时要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不得强行收费。
如果你在购房过程中遇到强行服务或收费问题,请你携带有关资料和票据到我局举报中心反映情况,我局会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处理。
2012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