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852|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不敢公布管司字49号文件内容,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复制链接]

Rank: 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12:01: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司法局

处理时间

2014-1-7 17:10

不敢公布管司字【2011】49号《关于对东大街司法所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文件内容,是不是有什么“猫腻”藏在里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1-9 17:34:42 |只看该作者
您好,管司字【2011】49号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准在网上主动公开发布。鉴于您反映的问题,可直接到管城区司法局申请、并查阅。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2-1-9 14:20:54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通报批评为啥不敢公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2-1-10 11:02:58 |只看该作者
您好,此文属于内部文件,鉴于您反映的问题,可直接到管城区司法局申请、并查阅。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5#
发表于 2012-1-10 12:52:06 |只看该作者
郑州司法 发表于 2012-1-9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管司字【2011】49号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准在网上主动 ...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请问,是征求第三方不同意后,你们才决定不公开的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6#
发表于 2012-1-10 12:55:51 |只看该作者
请上级明察,这个案件前后经历数年,波及范围从我区司法所调解员到社会群众,以及国内各大论坛都有激烈讨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7#
发表于 2012-1-10 16:45:11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再次请上级明察:本案前后经历数年,波及范围从我区司法所调解员到社会群众,以及国内各大论坛都有激烈讨论。如果不公开管司字【2011】49号《关于对东大街司法所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文件内容,何以服众?如何以正视听?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8#
发表于 2012-1-10 17:01:0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请您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到管城区司法局申请公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9#
发表于 2012-1-10 17:03:49 |只看该作者
您好,我们没有说不公开,请您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到管城区司法局申请公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0#
发表于 2012-1-10 17:06:28 |只看该作者
您好,网上发布是一种公开形式,到单位申请查阅也是一种公开形式。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11#
发表于 2012-1-10 17:09:26 |只看该作者

郑州司法
网友您好,请您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到管城区司法局申请公开。
您好,我们没有说不公开,请您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到管城区司法局申请公开。
您好,网上发布是一种公开形式,到单位申请查阅也是一种公开形式。

...

好的,谢谢!
我们申请的是网上公开,因为这个案件主要影响范围就在网上,从网上引爆、在网上熄灭也是相对应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12#
发表于 2012-1-10 17:15:26 |只看该作者
我们可以在心通桥上申请公开吗?比如,在心通桥管城区司法局版面发帖申请,这也是“网络行政”的一种尝试,希望得到上级批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3#
发表于 2012-1-11 10:02:04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一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4#
发表于 2012-1-11 12:26:42 |只看该作者
网上引爆、网上熄灭。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2-1-12 09:51:5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16#
发表于 2012-1-13 10:31:27 |只看该作者
昨天在群里聊天时,陶志强说已经给管城区司法局打过电话,他们也做了电话记录,详情请看陶志强在群里发的信访日记:


20120112信访日记

中间很长时间没写信访日记了,原因是,自从2011年10月27日“心通桥”上线后,我就天天上心通桥反映问题,今天为索要管司字【2011】49号《关于对东大街司法所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我打电话到管城区司法局基层科(66039682),一个陌生女孩接的电话,电话中知道,她姓王,新来的。由于不熟悉,我也就不在多说什么,直接开门见山的说:“我想索要管司字【2011】49号《关于对东大街司法所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文件。”对方可能怕记不住,就想做电话记录。电话中,她说稍等,我找笔记录......很快,她就在电话那头说,你在说一遍。我按她的语速要求重复告诉她后,她说:“等领导回来就把记录上报”,我强调说:“还要告诉他们,我还要一份复印件,带走。”

最后,在结束谈话中,我随便问了一句“杜科长不在吗?”,王姓女孩回道:“她调走了,现在还没有新科长。”我听她这么回话,心里就疑惑的问:“科长都没有了,你给谁上报啊?”
稍停,我说道:“要不你给我办公室电话吧,或者你去找分管基层的副局长。”她在电话那头,很为难的说:“我是新来的临...你别难为我好不好。”我一想也是,就说道:“领导回来你一定要给他们看,明天我在联系。”

信访日记首发网址:


920094195/blog/1326359258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2-1-13 10:41:3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7-4 19:0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