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规划局严重不作为,2004年建的小区,没有规划物业用房,致使现在监控主机没地方安装,物业公司不能入住,小区内治安混乱,民怨较大,多次到规划局.住建局反应,两局推诿扯皮,住建局说归规划局管,规划局说2004年还没有成立规划局,且当时新郑都没有规划物业用房。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01年公布实施,强烈要求追究新郑市规划局不作为的行为,尽快为丽都花园小区依法规划.建设物业用房,
补充内容 (2012-1-9 23:26):
另外,电力设施没有纳入城市电网,现在 小区停电时无人维修,这都是由于当时的建设局收了 开发商缴的配套费,但没有给丽都花园水电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