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维修资金退款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现回复如下:
郑州市目前在维修资金面积误差退款中执行的是面积超出在3%以内的,就不在办理退款业务,而这些资金仍然存在业主维修资金的分户账中,归业主所有,并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现行的3%标准不单是指退款,还有当合同面积小于实测面积时,还要进行相应的补款。因此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办事,做出了对于金额过小的补、退款业务可以不用办理的规定。在实际金额的计算中如:100平方米的3%就是3平方米,按照交存标准一平方米有电梯的是65元、无电梯的是35元,3平方米分别就是195元和105元(实际补、退款额均小于该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