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
您好!让您久等了!为有效解决您反映的问题,花园路执法中队和社区联合,执法中队派2名执法人员负责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甲院社区派1名工作人员准确查找养鸡、养兔位置和家庭。
经调查了解,养鸡主人叫张瑞唐,养兔主人叫姜玉芬,年纪比较大,有病,腿瘫痪,执法人员对其详细讲解《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区内不准养鸡鸭兔等家禽的相关规定,张瑞唐表示了解了有关规定后会配合执法工作,将在本周内自行处理养的鸡子。姜玉芬老太太抵触情绪非常大,经过社区和执法人员做耐心细致的劝说,老太太最终同意将尽快处理养的兔子。
今后,执法中队和社区将对该处养鸡养兔情况进行督促,让他们尽快处理所养的鸡兔,还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最后请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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