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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0737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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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雍景三和郡收燃气初装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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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3-5 13:49:07 |只看该作者
收条已经传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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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3-5 17:35:09 |只看该作者
相信领导,我们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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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3-6 11:35:54 |只看该作者
谢谢这个平台的所有工作者,还望早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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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3-19 17:01:01 |只看该作者
各位领导,有进展了要及时公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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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3-19 17:05:32 |只看该作者


要及时公布进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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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3-20 13:30:04 |只看该作者
星光星光 发表于 2012-3-19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及时公布进度啊!

网友,您好!
我委工作人员一直在跟进该案件,请您放心,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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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3-21 16:29:36 |只看该作者
请您到建设局窗口问一下,中牟县是否配套费中含有燃气费和有线费;更请您到燃气公司问一下,是否已经不再征收开发公司的燃气安装费呢?您是血汗钱,难道开发商就是黑心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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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3-24 17:49:30 |只看该作者
zzz1234567 发表于 2012-3-21 16: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您到建设局窗口问一下,中牟县是否配套费中含有燃气费和有线费;更请您到燃气公司问一下,是否已经不再征 ...

你是开发商吧,也许你说的是真的,请解释以下是什么情况?
关于对“郑州利民置业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郑州利民置业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问题,中牟县发展和改委委员会与中牟县房地产管局经认真调查落实后,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金源公馆是郑州利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共72套房,共签约69套,2010年10月30日开始交房,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对业主收取了天然气初装费。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价工[20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自2010年5月1日以后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电通信、有线电视、消防、安防以及小区物业用房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应按规定的或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房屋开发成本,一律纳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内。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费用在价外征收。郑州利民置业有限公司在2010年5月1日以后存在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违规行为。我检查人员向其经理张洪军进行了详细的价格法律法规讲解,使其认识到了错误,愿意积极整改。现已责令该公司将多收费用退还业主,并张贴退款通知,通知业主凡在2010年5月1日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持收费票据前去退费。举报电话12358。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牟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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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3-27 19:41:40 |只看该作者
希望雍景三和郡的开发商也能看到上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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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3-27 19:43:59 |只看该作者
谢谢领导,我们一直在关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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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4-8 08:54:48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心通桥小秘公布的开发商违规收费明细中没有雍景三和郡?我们在这之前已反应几次了,他们开的收据名为杂费4300元:我问过售楼部人员了,其中包括天然气初装费3500元、有线电视费为260元等,并且已用传真把收具传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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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4-8 08:58:12 |只看该作者
是啊,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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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4-12 07:41:08 |只看该作者
上午好领导,这么多天过去了,怎么没见动静,希望领导多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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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4-12 11:40:16 |只看该作者
该案件我们一直在积极审理,请您放心,结果将及时发布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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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4-19 14:04:45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我检查科室接到此举报后,积极联系该房地产公司,该房地产公司只提供了部分资质和证书,但对检查所需要的账簿、凭证、单据均没有提供到位,无法确定其违法事实。我科室已按照价格监督检查程序对该公司下达了检查文书,对该公司未按照要求提供检查所需资料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文书。目前,雍景三和郡尚罚款已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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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4-19 21:59:42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公司不提供单据你们没办法,我们提供的单据没有用吗?缴了罚款就算完事吗?如果你们的工作到此结束了给我个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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