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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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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安局的领导们帮帮我们低保人员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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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10:08: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1-12-22 18:42


       我是咱郑州市一名下岗低保人员,因为当时好心将身份证借给侄女女婿的同学过户(当时必须有郑州户口)到我名下一台二手中型客车,现在经适房办公室下达取消我经济适用房资格告知书,我的名下有车但那辆车确确实实不是我的,只有7天的异议期,请问我该怎么办,是请咱们的工作人员来我家实际调查调查还是要怎么办,好不容易等了三年多申请上资格证的,孩子已到结婚年龄,家中还没有房子住在老父亲家中,经适房办公室让找郑州车管所开具证明说明名下的车不是你的,而找郑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不给开证明也不开情况说明不管(网上v_show/id_XMTY3MjY5NzY0.html 视频为证 2010年吉林省长春市低保办审查低保户名下有车要取消资格,但确确实实不是低保户们的记者们就联系长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调查后开具情况说明给民政部门保住了低保户们的资格,为什么咱们郑州市车管所不能借鉴一下呢?),找区里说也得请示上级,已经跑了好多天了,在经适办遇到好几个和我情况相似的要取消资格,难道我们弱势群体确确实实没车就要因为政府的文件名下有车就要白白蒙冤么?请领导们重视调查,我们愿意接受任何调查,因为我们真的没有车身正不怕影子斜,所以我们不怕任何调查!就恳请领导们帮帮我们低保人员不要让老百姓的事像踢皮球一样被有些部门踢来踢去了!万分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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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1-11-17 22:16:40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知悉,我们会在核实情况后尽快给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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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1-17 16:09:03 |只看该作者
联系方式 孙敏 13*******78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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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1-11-22 17:07:53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认真核实豫A37079大型客车档案资料,该车于2005年12月30日由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转移登记给孙敏(身份证号为410*******04102249),档案内存有二手车交易发票、机动车所有人(孙敏)本人签名等法定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即认定该车为孙敏本人所有。至于孙敏本人提出的当时出于好心将其身份证借给了她的侄女婿的同学办理过户手续,导致现在购买经适房困难,我们深表同情。由于该车的初次登记日期是2000年12月28日,已达到报废年限,所以我们建议孙敏通过她侄女找到该车的真正车主办理注销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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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11-24 09:40:53 |只看该作者
您好:我想请问,当时我听侄女女婿说要郑州户口身份证办事就借身份证给他,是接到经适房通知后才知道名下被过户一辆车,我想请问咱车管所核查豫A37079大型客车档案资料里面 “机动车所有人(孙敏)本人签名”我根本就没有到场过何谈本人签名,应该系伪造的,根据相关规定,买方本人未到场也未签字,未授权委托书,只凭一个身份证,过户是怎么办理的,我想你们是不是存有过户程序违法而应该撤销该过户行为呢?谢谢 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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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1-24 09:41:57 |只看该作者
zzsgaj_admin 发表于 2011-11-22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经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认真核实豫A37079大型客车档案资料,该车于2005年12月30日由郑州交通运输 ...

您好:我想请问,当时我听侄女女婿说要郑州户口身份证办事就借身份证给他,是接到经适房通知后才知道名下被过户一辆车,我想请问咱车管所核查豫A37079大型客车档案资料里面 “机动车所有人(孙敏)本人签名”我根本就没有到场过何谈本人签名,应该系伪造的,根据相关规定,买方本人未到场也未签字,未授权委托书,只凭一个身份证,过户是怎么办理的,我想你们是不是存有过户程序违法而应该撤销该过户行为呢?谢谢 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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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7#
发表于 2011-11-29 16:57:02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交巡警支队派人员进行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档案内提供的法定资料齐全有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等,即应认定豫A37079大型客车为孙敏所有。
      2、根据公安部便民措施,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即可办理除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外的所有车管业务,如果不办理,说明工作人员有不作为的行为,所以过户程序不违法。
      您在没有了解对方用意的情况下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应增强防范意识。建议您找到相关当事人,将该车报废,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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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12-5 16:29:41 |只看该作者
zzsgaj_admin 发表于 2011-11-29 16: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经交巡警支队派人员进行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档案内提供的法定资料齐全有效 ...

感谢您们的回复,再想麻烦问一下:我侄女女婿的同学已将该车在未过户的情况下转卖给第三人,联系到第三人,其卖给了当地没有回收报废资质的废品站拆废铁卖了,已找不到该车了,应该是不能办理报废注销手续了,请问我还能怎么办证明车不是我的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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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9#
发表于 2011-12-5 17:31:39 |只看该作者
你好,你可找当事人协商让其给你写个证明到公证处公证一下,或者到法院起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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